【書寫】48-寫下你的工作準則

我的工作準則就是不加班為主,視以重要性、急迫性、工作量為判斷是否需加班,倘有,則是加班到晚上八點或九點左右,最高紀錄是接近晚上十二點,是幫同事處理報表列印,處理完後,同事開車載我到家。
我不喜歡加班,就算是做完事也不會留下加班,原則是五點多下班回家吃飯,晚上就是自已的時間可以運用,例如:閱讀、玩手遊、其他活動等,維持正常作息,對身體比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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